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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知识
2008-05-29 10:26  文章来源:宁远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1、什么是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边销菜和卫生清洗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的状态。
2、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分级和警报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规定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二级,一级是指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异常波动,发布红色预警警报;二级是指发生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范围或一个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场异常波动,发布黄色预警警报。
3、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主要包括区域调剂、商品储备、组织进口、征购及组织紧急调运等手段。
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导致生活必需品的一个种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商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确认后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公民、社会组织发现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现象,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应急办报告,接到报告的商务部门和应急办收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和分析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5、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时,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的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统一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应以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予以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
6、《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处罚有哪几种?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追究刑事责任。
7、哪些属于违反《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市场异常波动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者;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监测资料的;
 (三)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组织货源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五)拒绝服从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调遣的;
 (六)拒绝、阻碍或者不配合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监督检查的。

                               宁远县商务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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